很多人有跳槽经历,这里边就涉及到跨单位职称评定问题。有些人认为手里有职称证书,走到哪里都“通用”,事实上并非如此,其实笔者以前很多同事心里也会有个困惑,新单位对以前的职称认不认可,尤其是跨单位、跨地区评定;笔者每年也会收到以前同事的求助,让帮助年度考核材料盖章或发送业绩成果材料等;有的同事跳槽到学校等地方,会碰到职称转评或重新评审问题。跨单位职称评定到底有哪些问题呢?笔者总结主要有三大问题,第一,您在A单位评定的职称到B单位是否认可?岗位是否一致?第二,评职称涉及到两家及以上单位材料,怎么办?第三,您在A单位评定的职称准备在B单位跨系列转评(如高级工程师到副教授)都有哪些政策要求?年限如何计算?
首先,职称是考试取得的,毋庸置疑,全国通用,如果职称是评审取得的,需要确认下是“社会化评审”还是“非社会化评审”,一般人社部门(省/市人社局)统一组织或授权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面向社会开展的就是“社会化评审”,特定企业(国企/大型民企)、特定渠道(如民营科技、非公经济组织)内部评审仅限本单位员工或特定群体就是“非社会化评审”,通过正规社会化评审取得的职称,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都是有效的,“非社会化评审”到新单位可能不被认可,甚至需要降级使用。如果您从A单位调到B单位且新旧岗位属于同一职称系列(例如都是工程师),原职称不能直接在新单位聘任,一般需要办理职称确认手续,通常需要通过新单位向当地人社部门(职改办)申请,确认手续主要是为了在新单位申报更高一级职称,或作为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的依据。办理确认后,您的任职时间可以从原职称取得之日起连续计算,不会“从头再来”。
其次,跳槽后评职称,最关键的是要在离职前从原单位拿到加盖公章的核心材料。因为一旦离职,再回头补办流程会非常困难,甚至可能被原单位拒绝或拖延。有4类关键材料,第一类,原职称证书原件、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初聘表)原件/复印件、原职称任职资格批准文件复印件等,证明你已取得的职称资格是合法、有效的,用于办理“职称确认”或申报高一级职称;第二类,离职证明等,证明你在上家单位的任职时间、岗位及工作表现,用于计算任职年限和佐证工作经历;第三类,在上家单位工作期间的年度考核表,证明你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称职,满足评审的基本条件;第四类,获奖证书、项目验收报告、专利证书、论文发表刊物等,证明你的专业技术能力,是评审中最重要的加分项。
再次,如果您的岗位变动较大,新旧岗位所对应的职称不属于同一个系列(专业),则不能直接确认,而是需要进行转系列评审,通常要求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各省要求不一样),且考核合格,才能申请转评同级别的职称,转评后,原职称任职时间可与新职称任职时间累计计算,不影响未来申报更高级别职,跨系列晋升,未经过转评,不能直接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
跳槽人员职称评定可能涉及跨单位、跨地区等,确实比在同一单位评定要复杂得多,需要提前了解政策、充分准备材料、合理规划时间,完全可以在新单位顺利实现职称的衔接和晋升。职业发展的道路上,换单位、换城市是常态,职称是我们手中重要的“通行证”。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助您少走弯路,跳槽人员依然能够在职称评定中“顺风顺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