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一时爽,评审火葬场!离职对高级会计师评审影响有多大?
跳槽一时爽,评审火葬场!今天我们来说说,跳槽对高会评审的影响。首先,跳槽不会在评审中直接扣分,但会“间接性毁业绩”。高级评审中没有明确要求说禁止跳槽,换工作本身不会违规,而且在财政各地发布的评审规则中也有提到:跨单位、跨区域流动的财务人员,任职年限可以按照规定累计计算,不存在“跳槽就不能参评”的硬性规定。但是从参评的真实情况来看,频繁的跳槽会导致:你的项目成果、任职证明、考核材料等,全部留在了前公司,新单位还来不及积累新的。如果前司好说话愿意给你盖章还好,如果对方拒绝,那就算业绩是你做的,也无从证明,评审依然用不上。高级会计师评审,要求提交的是任现职以来的标志性业绩,比如税务筹划、成本管控、内控搭建、预算改革、专项审计等有数据、有成果的工作,可如果你跳槽,且在新单位待的时间不长,很容易出现下面这些情况:-新单位入职仅1-2年,还在熟悉新业务,没有独立牵头的项目;-新旧岗位衔接,初期接触的工作内容只有基础做账、报税等,毫无亮点;其实说白了,就是你的大项目,高分业绩都在老东家,新东家还没有机会去带项目,导致自己在评审时候业绩没有什么可写的。多数地区要求申报人提交业绩的同时,上传佐证材料,以此来证明你的业绩属实,通常情况下,需要文字说明+数据证明,比如任职文件、岗位职责、项目批复、完税证明、获奖证明等。这些都需要你取得某项业绩的当时整理存在的文件,并且需要单位盖章,不然业绩再好,也无从落地,提交后很容易被判定为业绩不实或作证不足。高会评审明确要求申报人员须为在职在岗人员,公务员、参公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此外部分地区还要求申报期间连续缴纳社保。申报人如果频繁跳槽,很容易导致社保断缴或者业绩提交的工作证明跟社保单位不一致的情况;社保条件不满足则首轮就会被刷下来,证明不一致则易被判定履职不连续,质疑业绩真实性。前单位与现单位做到无缝衔接,任职年限连贯且社保不断缴,新旧单位都能开具证明,申报人离职前提前留存全部业绩资料。这种情况,基本不影响评审。2-3年属频繁跳槽,第一份工作还没做到能单独带项目的时候,又开启了一段新履历,这样业绩比较零散,且没有亮点,不仅材料梳理难度较大,还容易写成流水账。频繁跳槽,容易导致社保断缴,考核缺失,原单位的资料无法调取,更无业绩可写,连申报评审的基础条件都无法满足。如果你已经跳槽或即将跳槽,匠匠也整理了几条最佳补救措施,大家可以做参考。-梳理自己在现单位的业绩(建议列表梳理),备份所有项目资料、制度文件、报表数据等;-开具任职证明,岗位职责证明以及业绩情况说明等,并加盖公章;-对于重点业绩,要重点关注,让单位出具项目参与证明,并加盖公章。-对旧单位的业绩进行精选,删选有数据支撑、已经落地且有佐证的核心项目,跟旧单位领导保持好关系(不要闹僵,面子上过得去即可,方便后期必要时材料盖章);-通过对旧单位的业绩梳理精选,新单位业绩主打”履职延续“,突出流程优化、日常管控、团队协作等持续性工作。-必要时,可撰写详细的业绩说明,注明岗位、职责、工作成果等,自证履职真实性。💕综上所述,如果大家近几年内有考评高级的打算,匠匠是不建议大家盲目跳槽的,如果必须要离开,也要提前把各项业绩,各项证明梳理出来,该说明的说明,该打印的打印。不然业绩再好,也无法证明是自己,岂不是亏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