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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写了篇关于职场离职的文章,底下有条留言让我看完整个人都不好了。
这位读者说,他在原公司干了三年,月薪一万二,年年绩效A,年年涨薪被拒。
好不容易下定决心跳槽,去了竞争对手那里,薪资涨到一万八,正美滋滋地准备大干一场呢,结果前公司HR一个电话打过来:
你赶紧离职,不然我们告你违反竞业协议,赔六十万。
他说他当时人都傻了,脑子里就一个念头——完了,这辈子算是被坑死了。
讲真,我看到这条留言的时候,第一反应是想骂人。
不是骂这位读者,是骂那些拿竞业协议当大杀器、专门用来拿捏打工人的公司。
你说气不气人?
人家辛辛苦苦给你卖了三年命,你舍不得给人涨薪,人走了你又跳出来喊着要赔钱?
这吃相也太难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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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骂完之后,我还是得说几句实在的。
竞业协议这东西,它真不是公司说生效就生效的。
法律规定得明明白白:公司要想让竞业协议生效,必须在你离职后按月给你发补偿金,一般是你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
注意啊,是离职之后单独给的钱,不是你在职时候的工资。
如果合同上写的是"工资已包含竞业补偿",大概率不作数。
更关键的是,公司如果三个月不给你发这笔钱,你就有权请求解除竞业协议,它对你就没有约束力了。
所以我就纳闷了,那位读者说前公司一分钱没给就来威胁他赔钱,这不纯属耍流氓吗?
还有一点很多人不知道:竞业限制是有适用对象的,法律规定只能针对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或者其他真正接触过公司商业秘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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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个月薪一万二的普通员工,公司凭什么给你上竞业协议的枷锁?
说白了,很多公司就是吃准了打工人不懂法、怕事、好欺负。
入职的时候让你签一摞文件,你哪有心思一页页看?
等你离职了想跑路了,它再把这张纸掏出来吓唬你。
这招数,说好听点叫"风险管控",说难听点就是"职场碰瓷"。
评论区有个人说得特别到位:
每个月收到三千六百块补偿金你会不知道?还需要翻银行流水去查?这故事要是真的,那前公司压根就没给钱,威胁个什么劲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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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啊,这件事给所有打工人提了个醒。
入职的时候,那摞文件不要闭着眼睛签。
竞业协议一定要看清楚:限制范围有多大,期限有多长,违约金怎么算,补偿金怎么给。
条款太离谱的,你要敢开口谈,谈不拢大不了不去这家公司,犯不着给自己挖坑。
离职的时候也别光想着赶紧跑路,主动跟公司确认一下:这个竞业协议你们到底执不执行?
让公司出个书面说明,白纸黑字最保险。
很多公司其实根本懒得管你,你不问它也不会主动告诉你,但只要你开口问了,它多半就直接放你走了。
职场这地方,说到底就是信息不对称的比拼。
知道规则的人拿规则当武器,不知道规则的人被规则碾成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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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想说,这个世界从来都是欺软怕硬的。
你越怂,它越欺负你。
你真敢硬气一回,把法律条文甩它脸上,它反而就怂了。
别动不动就被一个电话吓得睡不着觉,先搞清楚自己到底签了什么、对方到底有没有履约、法律到底站在谁那边。
打工已经够累了,别再让自己的无知,成为别人拿捏你的把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