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跳槽过去才发现团队氛围有毒,试用期能走吗?
小编:三步稳妥离场
可以走,按三步处理就够了:先发通知,再留交接痕迹,遇到扣工资等问题再走官方渠道,别把情绪不适硬包装成“被迫离职”。
第一步,书面通知公司。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尽量用邮件、企业微信、书面签收等方式发,留住发送时间。
第二步,正常交接到离开日。
普通离职通知期内,双方原则上还要继续履行劳动权利义务;如果公司同意提前走,可以把确认内容留痕,交接清单、考勤、工资条、社保记录,都别随手删。
最容易卡住的地方,是把“氛围差”当成公司违法,管理风格压抑、同事难相处,通常走普通离职;只有出现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社保、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危及人身安全等情形,才可能看《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被迫解除。
另外,试用期也不是公司随便来的,试用期长短有法定上限;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单位在试用期辞退,也要落在法定条件内并说明理由。
真遇到工资、社保、离职证明卡壳,先和公司沟通留痕;沟通不成,再拨打12333或向当地劳动仲裁委依法主张,试用期想走不丢人,把时间点和证据守住,比冲动撕破脸更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