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上班族跳槽到创业公司被要求全员996,打工人试用期能走吗?
小编:证据优先,按规离职
能走,但别用“甩手不干”的方式走,试用期不是劳动关系真空期,按《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不需要等公司批准。
留证据,别冲动。
建议把离职通知用邮件、企业微信、纸质签收等方式发出,保留送达记录;同时正常交接,保存考勤、排班、加班通知、聊天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客观材料,创业公司说“全员996”,不等于这套安排当然合法,标准工时通常是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长期制度化超时加班、不付加班费、规避休息休假,都有合规风险——但能不能主张补偿,要看实际证据和法定情形,不能只凭一句口号下结论。
更稳的做法是:先和公司沟通离职和工时问题;沟通不成,再拨打12333或咨询当地劳动仲裁委,按规则走,比情绪硬扛更有用,具体能主张什么,以合同约定和仲裁、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