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跳槽到新公司发现和预期不符,试用期能走吗?
小编回答:当然能走,提前3天通知就行。
先说结论:试用期觉得坑,随时能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打工人在试用期内只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不需要编什么完美的理由,也不用等老板“批准”,通知到位了,时间一到就能合法走人。
实际操作中,建议你别只口头说,最好发个正式的邮件或者提交书面辞职信,自己留个截图或签收底单当证据,走的时候理直气壮一点,按规定公司必须给你开具离职证明,并且在15天内帮你办好社保转移手续,该结的工资一分也不能少,另外留意下有没有签过竞业协议,如果没有给补偿金,那条款就是废纸一张。
不过作为老HR,我得提醒一句,走之前最好先复盘一下这次为什么会“看走眼”,是面试时没问清楚工作内容,还是公司画的饼太硬?把这些坑记下来,下次面试时多留个心眼,及时止损是好事,但别让自己陷入频繁试错的死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