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核心结论
2026年3月,大疆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起诉影石创新,涉及6项专利权属纠纷,多名前大疆核心研发人员被指参与。
大疆在诉状中指出,涉案专利系前员工离职后一年内作出的发明创造,且与员工在大疆任职时的工作任务密切相关,应属职务发明,专利权应归大疆所有。
本案争议核心是:员工跳槽后申请的专利,究竟归原东家还是新东家? 这是所有高科技企业面临的共性难题。
文末可领取《企业商业秘密与竞业限制管理指引》。
一、大疆诉影石:一场硬科技专利战
2026年3月,全球消费级无人机霸主大疆创新,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起诉消费级全景相机领域领先者影石创新。这是大疆首次在国内提起专利权属纠纷。
大疆在诉状中指控,影石申请的涉案专利主要集中在无人机飞行控制、结构设计、影像处理等关键技术领域——恰恰是大疆深耕多年的核心技术阵地。
大疆主张,涉案专利系多名前大疆核心研发人员离职后一年内作出的发明创造,且这些发明与员工在大疆任职时的工作任务密切相关。根据《专利法》相关规定,应属于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依法应归大疆所有。
影石则迅速作出回应。影石创始人刘靖康表示,争议主要围绕个别员工离职后参与的专利归属问题,影石已完成内部核查,现有证据显示,相关成果均源于影石独立研发与创新,属自主创新成果。影石同时强调,涉案专利非公司核心或重大专利,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但影石并非被动防守。2026年3月25日,影石中国区负责人袁跃进一步指出,大疆多款产品的相关技术已落入影石28项专利保护范围。双方博弈迅速升级,从市场争夺打到法庭对峙。
二、法律焦点:离职后一年内的发明,到底归谁?
焦点一:什么是“职务发明”?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3条规定:员工离职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任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权属应归原单位所有。
这一条款的核心逻辑是:员工在原单位积累的技术经验,不应当被带到新东家“变现”。法律给原单位留了一个“一年保护期”。
大疆的核心指控正是基于这一法条:涉案6项专利均由其前核心研发人员在离职后一年内完成,且技术内容与大疆的飞控、结构、影像等核心技术高度相关,应认定为职务发明,专利权应归大疆。
焦点二:谁主张、谁举证——但举证责任可能转移
最高人民法院2026年4月2日发布的第49批知识产权指导性案例中明确了新的认定规则:被诉侵权人通过招揽其他企业人才获取技术秘密,并在明显短于独立研发所需合理时间内生产出相关产品的,可以推定其实施了侵害技术秘密的行为。 这意味着,在特定情形下,举证责任可能转移给侵权方,对企业维权非常有利。
焦点三:为什么影石要“请求不公布发明人姓名”?
在涉案专利中,影石在中国的申请文本里将部分发明人记载为“请求不公布姓名”。但在对应的国际专利申请中,却公开了发明人信息。
律师项鸿分析指出,若大疆能够证明涉案专利确系前员工的职务发明,那么影石不仅可能丧失相关专利权,还将面临侵权赔偿、声誉受损等连锁反应。而“请求不公布姓名”这一操作,可能在诉讼中成为影石不利的证据。
三、延伸案例:企业反腐,大疆也在行动
就在大疆起诉影石的一个月前,2026年2月,大疆前销售副总裁袁某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公开资料显示,袁某于2019年5月至2024年5月担任大疆副总裁,全面负责销售工作。其任职期间,被指控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巨额不当利益。
大疆的“内外齐发”——对外起诉技术侵权,对内反腐——说明企业面临的不仅是技术被“带走”的外部风险,还有内部腐败的隐患。销售、采购、财务等岗位,同样是高危区。
对技术型企业而言,核心人才流失往往是“技术+客户”双重流失。离职高管带走团队、带走技术、带走客户,是技术型企业面临的最大风险之一。这正是反腐系列第一篇中重点分析的“老板必查的3个岗位”——其中销售、研发、高管,恰恰是风险最高的三个岗位。
四、企业行动指南:核心员工离职,原公司怎么办?
第一步:入职时打好基础
| |
|---|
| 签署保密协议 | 入职时签署《保密协议》,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和保密义务 |
| 签署竞业限制协议 | 对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约定竞业限制,明确限制范围和补偿标准 |
| 做好知识产权归属约定 | 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在职期间及离职后一年内的发明创造,归公司所有” |
| 建立技术秘密管理制度 | 对核心技术进行分级保密,实施访问权限控制、数字水印等技术保护措施 |
第二步:离职时做好交接
| |
|---|
| 离职面谈 | 告知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签署《离职保密承诺书》 |
| 权限回收 | 立即回收所有系统权限、门禁卡、VPN账号、云存储权限 |
| 资产清点 | |
| 离任审计 | 对核心岗位(特别是研发、销售)实行离任审计,排查异常 |
第三步:离职后发现问题怎么办
如果你发现前员工在离职一年内为竞对公司申请了与你技术相关的专利,或者新东家的产品与你核心技术高度相似,可以采取以下路径:
| | |
|---|
| 协商谈判 | | |
| 申请专利发明权纠纷 | | 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或确认发明权归属 |
| 提起诉讼 | | |
| 申请财产保全 | | |
五、企业可以马上做的3件事(今天就能做)
| | |
|---|
| 审查核心岗位保密协议 | 检查研发、销售、高管岗位的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是否完备 |
| 建立离职交接清单 | 制定标准化的离职交接流程,确保权限回收、资产清点、保密提醒落实到位 |
| 定期监控专利申请 | 定期在专利数据库中搜索前员工的专利信息,发现异常及时取证 |
六、结语
大疆诉影石案的核心,不是一个企业的专利争夺,而是一个普遍存在的法律问题:员工跳槽后带走的,到底是个人能力,还是原公司的技术?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3条给了原公司一个“一年保护期”:员工离职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原工作相关的发明创造,权属归原单位。这是法律对技术创新的保护,也是对“挖角套技术”行为的限制。
对企业而言,核心人才流失不是小事。 这个案子的结果,将直接影响所有技术型企业的人才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大疆胜诉,意味着企业能更有力地保护核心技术不被“挖角”套走;影石胜诉,则意味着员工离职后技术成果的归属边界将更宽。
我会持续关注这个案子的进展。
📌 福利时间
私信回复“跳槽”,免费领取:
《企业商业秘密与竞业限制管理指引》
《保密协议参考模板》
《竞业限制协议参考模板》
《离职交接清单+离任审计表》
关注我,用法律视角守护你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