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跳槽后发现新公司更坑怎么办?
小编回答:别慌,先看清情况再做决定。
说实话,这种情况在职场太常见了,面试时说得天花乱坠,入职后完全不是那回事,越是觉得坑,越别冲动裸辞。
如果还在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提前3天通知公司就能走,不需要公司同意,已经转正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这是法律给你的权利,公司不批也不影响。
重点判断公司"坑"在哪里。要是不交社保、拖欠工资、实际岗位和合同约定完全不符,这些属于公司违法,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提出被迫离职,还能主张经济补偿。但离职通知里一定要写清楚具体原因,别只写"个人原因",否则后面追偿很难成立。
实操建议:骑驴找马,边干边看机会,工资条、加班记录、聊天截图这些证据平时就留好,万一走到劳动仲裁那一步,全都用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