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研单位工作人员袁某与其同为该单位科研人员的妻子孔某,利用工作便利,擅自将工作中接触的技术说明书、图纸、程序等涉密资料信息私下保存。后二人因追求高薪跳槽至某通讯研究所工作,离职时未按规定移交或销毁私存的涉密资料,反而将非法获取的涉密资料信息带离原单位,藏匿于个人住所。案发后,袁某和孔某因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