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十几年工龄,本以为跳槽后能正常享受每年 10 天法定年假,谁知离职、入职中间仅隔 2 个工作日,员工主张 1.8 万余元未休年假工资,仲裁、一审、二审全部败诉。上海浦东法院这起典型年假纠纷,讲透了绝大多数 HR、职场人都混淆的两个概念:连续工作年限、累计工作年限,跳槽空档期如何判定?案情回顾:国庆跳槽 2 天空档,引发万元年假索赔
2022年9月30日,于先生从原公司离职,同年10月10日入职A公司担任高级结构工程师,双方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从2022年10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A公司决定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在为于先生办理离职手续后,A公司按1年10天的标准,对他可享受的带薪年休假进行了折算,确定天数为2天,并支付了这部分工资。于先生却认为A公司未足额支付未休法定年休假工资,申请劳动仲裁但未获支持,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于先生诉称,自己参加工作10多年,2022年9月30日从上一家公司离职,同年10月10日即入职A公司,根据10多年工作年限,理应享有每年10天的法定年休假待遇,A公司应按2天和10天分别支付自己2022年度、2023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1.8万余元。A公司则辩称,当年国庆节法定假日为10月1日至10月7日,于先生从上一家公司离职到入职A公司期间,除去上述法定假日外,还存在10月8日、10月9日两天工作日“空档”,直至10月10日他才入职,所以不符合“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条件,他在A公司工作未满一年的期间不享受带薪年休假,超出一年的部分,A公司已经进行了折算并支付了相应工资,符合法律规定。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于先生入职A公司后是否可以立即享受法定年休假。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鉴于A公司已足额支付了2天的未休法定年休假工资,法院判决驳回于先生的诉请。后于先生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予以维持。连续工作年限(能不能休年假的门槛)
判定标准:劳动关系无缝衔接,无工作日空档;一旦断档,重新起算 12 个月。
作用:决定入职新公司当年有没有资格休年假。
例:离职隔 2 个工作日 = 连续中断,新单位干满 1 年才可以休。
累计工作年限(能休多少天年假)
判定标准:所有单位工作总时长,社保、离职证明均可佐证,不受跳槽空档影响。
作用:确定每年年假天数:满 1 年不满 10 年 5 天、10—20 年 10 天、20 年以上 15 天。
例:本案员工累计工龄十几年,后续每年可休 10 天,但断档导致入职首年无年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