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35岁社畜被迫接受无偿加班是因为没底气跳槽吗? **小编回答:**不是没底气,先守法 根据《劳动法》第36条、第41条,标准工时日不超8小时、周平均不超44小时;延长工时月不超36小时,第44条规定,加班工资:工作日1.5倍,休息日2倍(调休不成才付),法定节假日3倍,无偿加班和你敢不敢跳槽没直接关系。 先自查是否适用特殊工时;多数岗位属标准工时,留证:打卡、排班、工时表、聊天记录、邮件、工作指派,再与直线或HR沟通:按流程走加班审批与调休,或依法支付加班费。 沟通无果,书面申诉并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时效1年),与其怪“没底气”,不如守好边界:能提升就提升,但别用“怕离职”换无偿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