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新offer,辞去旧工作,却在入职前夕被反复拖延,最后被通知“岗位没了”——这段“空窗期”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近日,昆山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招聘失信引发的缔约过失责任纠纷,判决公司赔偿求职者相应工资及社保损失,为求职者撑起法律保护伞,也为用人单位敲响诚信招聘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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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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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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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作 者:昆山市人民法院 康嘉倩 冯洁
发布时间:2026-04-16
来 源:江苏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