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侦探”调查跳槽前员工的野路子,一个比一个疯狂
背了竞业限制离职的员工,是怎么被前司发现入职了竞对公司并取证进行起诉的?真相其实很简单:前司会找专门调查老员工去向的“竞业侦探”,对老员工的进行探查、跟踪,甚至贴身跟拍。
会和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启动竞业调查的公司,以互联网大厂为主,事实上,大厂是有途径掌握到个人出行、消费等方面的隐私数据的(虽然属于灰色手段)。在发现前员工有入职竞对公司的嫌疑后,接下来就是“侦探”出手的时候了。 在竞业限制的诉讼中,大厂举证的证明前员工入职竞对公司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用前员工的名字、手机号和竞对公司的地址寄快递、网购、点外卖,打点好快递外卖小哥,拿到前员工签字的快递签收单或者前员工取外卖的照片作为证据; 掌握到前员工上班的行程,直接安排侦探到工作地抓拍前员工下车、进入竞对公司上班地的照片视频; 假装去竞对公司咨询,找公司的前台或者其他同事问前员工是不是在这里上班; 雇几个学历经历符合竞对公司要求的人去投竞对公司的实习简历,一旦有人成功入职,进入竞对公司后在OA系统搜索前员工名字,截图留证; 还是找人去竞对公司实习,但是更进一步,直接让实习生对前员工在公司里的进行贴身跟拍…… 试想,作为一个被前司起诉竞业限制的员工,当拿到前司提交的证据时,里面除了当初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满满都是自己被偷拍偷录的照片、录音、视频,是不是瞬间就不寒而栗了? 更难的点在于,虽然前司发现前员工入职竞对公司的手段不光彩,但提交的证据都是在公共场合、大庭广众之下进行的取证,不涉及侵犯员工隐私权的问题,可以被法院采纳作为合法证据。 下家公司对于从有竞对关系的公司跳槽来的员工,现在一般也会采取适当的保护或规避措施,例如把员工的社保个税挂在第三方公司,在OA系统内给员工起一个花名,等等。 然而前司亦有对策:明面的证据找不到,路子就越走越野,在跟踪、偷拍偷录、钓鱼执法的路上一去不复返。甚至代挂社保个税的第三方公司,有时候也会成为突破口:如果前司能证明多个竞业案件中同一个竞对公司的社保也都挂在同一个第三方公司(多攒几份判决书就行),是能合理动摇法官的内心确信的。
针对竞业限制滥用的现状,25年9月最高法新出台的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和人社部办公厅发布的《企业实施竞业限制合规指引》在实践中发挥了一定作用,前者已经作为目前类案审理的强制规范,后者也在法官合理确定保密义务人员范围、控制违约金上限中起到了一定作用。 大厂离职员工苦竞业限制久矣,希望我能在离职员工和滥用竞业限制侵犯前员工利益的公司的斗争中尽一份力,给这些被限制职业发展还背负百万债务的年轻人一些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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