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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工业大学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2026-09-02 23:27:06
大连工业大学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充实工作力量,现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1.招聘岗位:二级学院教学秘书  2.招聘人数:3人  3.岗位职责:负责学院(部)教学执行计划维护、教学任务落实、课程表安排、教材征订发放;学生学籍管理、课程选课、咨询指导及管理;各类考试安排、监考费核算、成绩归档等;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统计;各类教学项目申报验收、实践教学组织管理及教学质量监控,负责教学档案材料收集、整理与管理等工作。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91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品行;4.截至报名之日起,已取得最终学历学位。通过考核后可立即签订聘用合同到岗工作;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6.有较强的交流沟通能力与文字表达能力,熟悉office系列办公软件使用,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具有教学管理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7.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三、用工形式及薪酬待遇  1.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形式  2.薪酬待遇:月薪5000元(含五险)。  3.用工单位:大连工业大学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采取考试考核方式。五、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我单位官方网站(http://www.dlpu.edu.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月8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单独填写《大连工业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同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汇总为单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报名登记表与PDF证明材料一并发送至指定招聘邮箱rsk@dlpu.edu.cn。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当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足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4.报名结束后将在我单位官方网站(http://www.dlpu.edu.cn)发布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初审通过的考生根据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及笔试公告3月初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我单位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内容注重应聘者的职业能力、综合素质等,笔试科目为一个科目,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将通过我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通过我单位官方网站的查分系统进行查询。  笔试结束后,我单位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学校进行应聘资格复查。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单位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完全相同者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名次,如果笔试、面试成绩完全相同者则增加一轮面试加试环节,总成绩在我单位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以学校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我单位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市级体检中心进行。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学校官网(www.dlp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立即为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方式为非事业编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每次签订期限为一年(其中首次签订包括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自公示结束次日算起15日内,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则取消聘用,同时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六、应聘人员须知  1.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等),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学校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程序递补。递补仅一次。  5.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已经聘用,解除聘用关系。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大连工业大学所有。八、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411)86323614、15898164346  联系人: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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