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实力强品质优生活美的更好潍坊,加强青年优秀干部人才储备,潍坊市决定组织实施2026年“青年优秀人才选聘计划”(简称“优才计划”),公开选聘一批优秀毕业生。
全市共计划选聘470名(选聘职位及计划见附件1)。
选聘职位分为A、B两类,其中A类职位面向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选聘157名,B类职位面向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选聘313名。
选聘范围见《2026年潍坊市“优才计划”报考手册》(附件2)。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能够适应职位需要,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2000年1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以后出生)。
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七)本科生、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博士研究生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 1报考A类职位的需为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且为中共党员或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
- 2报考B类职位的需为全国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且为中共党员并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
- 1报考A类职位的需为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
- 2报考B类职位的需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且为中共党员或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报名开始前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聘用报到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可以报考。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担任主要学生干部须连续半年以上,或报考时已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毕业前能达到半年以上。
(九)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聘范围。
-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的。
-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 7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 8已被潍坊市(含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含试用期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全员岗位聘任制管理人员)。
- 9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 10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 11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职位。
-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17日9:00—1月23日17:00。
- 2提交报名申请。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通过“灯塔-潍坊党建在线”网络平台“优才计划专栏”的“考生报名平台”登录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本次报名免收报名费和考务费。
报考者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 1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于2026年1月17日11:00至1月24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 2网上打印报名资料。报名初审通过后,报考者应及时打印《2026年潍坊市“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等报名资料,签署《报考诚信承诺书》。
-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根据选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A类职位按照选聘计划1:5的比例、B类职位按照选聘计划1:3的比例,分别确定面试人选,并在报名网站公布。
- 1资格复审。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 2面试。具体方式、时间等另行通知。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70分。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选聘计划最后1名综合成绩并列,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仍相同的组织加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 1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 2考察。全面考察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发展潜力、心理素质等。
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选聘条件等内容。
按照中央和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选聘人员的重要依据,考察人选不符合选聘职位要求的,不作为拟选聘人员。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一)试用期管理。选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基层锻炼。选聘到潍坊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的,统一组织到基层一线实践锻炼,时间一般为1年。
锻炼结束后,一般返回选聘单位工作。对于本人志愿留在基层工作的,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安排。
(三)后续管理。选聘人员由市、县组织部门统一管理,纳入潍坊市“优才计划”信息库,跟踪了解和培养。
选聘人员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调任等渠道进入公务员队伍。选聘到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选聘到潍坊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的,纳入市直事业编制,按规定确定工资薪酬。
在基层一线锻炼期间,除正常工资津贴补贴外,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每人每月分别按照5000元、1500元、5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