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院)实际,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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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计划公开招聘8名博士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和数量情况详见《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附件1)。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政治立场坚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与决策咨询能力,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主持、参与完成省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及以上。
(六)博士毕业生原则上应为1990年1月20日以后出生,博士流动站出站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七)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并参加考核,考核通过后,若于2026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国(境)外院校的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和我校(院)官方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2月11日,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组织考核,并按考核情况分批次聘用,至招聘岗位额满为止。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送报名资料。
(三)资格审查
我校(院)将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各项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通知其准备考核等相关事宜。
(四)考核
考核分为试讲和答辩两部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素养、理论功底、教学效果、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科研水平及研究成果等。根据考核情况,校(院)委会研究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