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个例子,给各位想跳槽的法务同行参考。
春节过后,有一个兄弟分公司的法务同事小D跳槽了。
这两年公司不景气,一直在优化人员。但法务不在优化之列,现在企业纠纷多,法务工作量很大,人员本来就不够,优化掉一个,还要再招一个,不划算。
但小D很聪明,她跟分公司的领导关系不错,争取到了一个优化名额。通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离职,公司还给了n倍的经济补偿金。
在走之前,我们聚了聚。她说现在的工作太累了,想拿了补偿金休息一段时间,陪陪孩子,往后再慢慢找。
其实,我们都知道,她下家已经找好了,是一家业内还算知名的民营企业。无缝对接上班。
我们也都知道,小D为什么离职。她原来是分公司的法务部经理。之前,她的工作向分公司总经理直接汇报。分公司总经理不了解法务业务工作,所以法务部的事情,基本是她说了算,干的还算舒心。
去年年中,调来了一个法务分管领导。这位分管领导,名校毕业,有集团总部工作经验,原本在公司总部法务部做部门经理。这次调到分公司历练,不仅要分管法务部,还要分管市场部,是集团的重点培养对象。
新来的分管领导能力强,年轻气盛,急于做出成绩,对工作要求高,还经常要求加班。
小D不想加班,几乎到了跟分管领导发生直接冲突的地步。后来,分管领导就想,从总部再调一个法务过来,不排除要接替小D的岗位。但是,总部工作也很忙,迟迟给不出人。
小D没有多大野心,这个部门经理还属于捡漏当上的。原来的部门经理走了,没有合适的人选,公司在全市范围内公开竞聘,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人都报名参加。
她所在的分公司只有她一个人符合条件,其他分公司符合条件的人,虽然参加了竞聘,但到人资谈话的时候,又表明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城市,所以只有她一个人合适。
本来工作节奏可以自己掌握,能同时兼顾家庭。来了新领导,天天加班不说,还跟领导观念不一致,越干越不舒心。处境越来越尴尬,干脆离职算了。
小D跳槽算成功了吗?不好评价。
因为对上司有意见离职,确实不能算是一个合适的跳槽理由。在国有企业,流水的领导,铁打的基层。只要她稳住,很有可能会把领导熬走。
那跳槽的理由是现在的民营企业工资高?不用加班?好像也不是。
前几天,跟一个位与小D熟悉的律师,一块出差,办案子,聊起了小D现在的情况。据说她现在也是经常加班,工资发放也不及时。民营地产公司也是诉讼高发,工作强度可想而知——不会比原来小。
民营地产法务的工资,不知道是什么水平。但工资不能单看到手金额,还要看综合薪金水平。比如,民营企业的公积金缴纳的比例,一般没有国企高。
另外,最近听说,小D嫌弃的那个分公司法务分管领导,参加了海外新设机构副总的竞聘,很快就要去海外的新设机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