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邱是一家供应链公司的采购员,月薪12000元。
2022年6月,小邱从公司离职。离职前,他签了一份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去同行公司上班,否则赔偿20万元。
小邱没当回事。一个月后,他入职了一家同行公司。
公司发现后,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小邱赔偿20万元。
小邱不服:"我就是个普通采购员,又不是什么高管,凭什么要我赔这么多?"
这个案子,最后怎么判的?
01 竞业限制到底限制的是谁
很多人以为,签了竞业限制协议就一定要遵守。
其实,法律对能签竞业限制的人,有明确限定。
《劳动合同法》第24条白纸黑字写着: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简单说,只有三类人能签:
第一类是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监事。
第二类是高级技术人员——核心技术研发人员、高级工程师。
第三类是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比如接触商业秘密的财务人员、销售人员、采购人员。
普通员工——行政、前台、保安、普通操作工——如果没有接触商业秘密,签了竞业限制协议也没用。
小邱是采购员,在工作中会接触到公司的供应商信息、采购价格等商业秘密,所以法院认定他属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协议对他有效。
02 20万违约金凭什么打个三折
协议有效,那20万违约金就要全额赔吗?
《民法典》第585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适当减少。
法院认定违约金是否过高,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第一,劳动者的岗位和收入。 岗位越高、收入越高,承担的违约金可能越高。小邱是普通采购员,月薪12000元,20万相当于他将近17个月的工资,确实偏高。
第二,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数额。 公司给的补偿金是每月3000元(原工资的25%),补偿金偏低,违约金却定得很高,这是不对等的。
第三,违约情节。 小邱是主动违约,但也没有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
综合以上因素,法院酌定违约金为6万元——打了个三折。
03 公司三个月不付钱,竞业限制自动解除
还有一个关键问题很多人不知道: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公司连续三个月不支付补偿金,劳动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也就是说:公司不付钱,拖满三个月,竞业限制就自动解除了。
但注意,必须是你先通知公司解除,才能去竞争对手那里上班。不能直接去了,然后再主张解除。
04 说句实在话
这个案子给了我们三点重要提醒:
实操建议一:签竞业限制协议前,先看清楚内容
限制哪些行业、哪些地区、限制多久、补偿金多少、违约金多少——这些都要看清楚。如果觉得不合理,可以协商修改,或者拒绝签订(但可能影响录用)。
实操建议二: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两年
法律明确: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超过二年的部分无效。所以不要被"五年内不得从事本行业"这样的条款吓到,超过两年的部分对你没有约束力。
实操建议三:违约金过高可以申请法院调减
不是公司写多少就得赔多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调减。但打官司要花时间和精力,最好的办法还是提前看清楚协议内容,觉得不合理就别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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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瑾煜 · 律师
钟于事,瑾于法,煜于心。
股权转让纠纷 · 股东涉税 · 法财税一体
行政稽查与税务合规 · 劳动人事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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