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签了竞业协议,三个月后却跳槽到竞争对手,前老板一分钱赔偿都没拿到
引子
这是我在职场摸爬滚打十几年后,悟出的第十四条真理。他签了协议,拿了补偿金,三个月后却跳槽到竞争对手。
01 核心员工要离职
公司的CEO姓刘,45岁,创业五年,做到了10亿规模。公司有个技术总监,姓项,38岁,掌握着公司的核心技术。他说:"项总,你为什么要走?是待遇不够吗?我可以给你加薪。"项总说:"刘总,不是待遇的问题。我只是想换个环境。"
02 老板要求签竞业协议
刘总找到我,说:"小王,项总要离职,我担心他会去竞争对手那里。你帮我准备一份竞业协议,让他签。"我说:"刘总,竞业协议需要给补偿金的,按照劳动法,至少要给他两年的30%工资。"我说:"项总年薪200万,两年30%就是120万。"刘总咬咬牙:"给,只要他不去竞争对手那里,这钱值得。"
他说:"项总,我尊重你的选择。但你掌握着公司的核心技术,我希望你能签一份竞业协议。"刘总说:"对。协议规定,你离职后两年内,不能去竞争对手公司工作,不能从事相关行业。作为补偿,我给你120万。"
03 三个月后,他跳槽了
项总加入了我们最大的竞争对手公司,担任技术副总裁。他说:"他不是签了竞业协议吗?他怎么敢去竞争对手那里?"
我以为,这个官司很简单,我们有协议,有证据,肯定能赢。
04 法院判我们败诉
律师说:"协议规定,项总不能从事相关行业。但什么是相关行业?互联网行业都是相关行业吗?这个范围太广了,不合理。"法官说:"你们公司做的是电商,竞争对手做的是社交。这算相关行业吗?"确实,我们公司做电商,竞争对手做社交,虽然都是互联网,但业务不同。律师说:"按照劳动法,竞业补偿金应该是员工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但原告只给了120万,而且是一次性支付。这不符合法律规定。"我说:"因为我们担心项总会违约,所以一次性支付了。"法官说:"但法律规定是按月支付。你们一次性支付,项总可以认为这不是竞业补偿金,而是离职补偿金。"律师说:"原告起诉项总违反竞业协议,但没有证据证明项总泄露了商业机密,也没有证据证明项总的工作对原告造成了损失。"法官说:"但你们没有证据证明他泄露了商业机密,也没有证据证明他的工作对你们造成了损失。所以,你们的诉讼请求不成立。"
05 为什么协议没用?
官司输了之后,我仔细分析了这个案子,发现了三个问题。项总掌握着公司的核心技术,我们没有其他人能替代他。三个月后,竞争对手推出了一款革命性的产品,抢走了我们大量的客户。如果我们有反制实力,比如我们也有核心技术,或者我们有其他竞争优势,项总就不敢轻易跳槽。第一次支付一半,等他履行完竞业协议后,再支付另一半。但我们一次性支付了120万,他拿到钱后,就没有顾虑了。而且,我们应该要求他交出所有的技术资料,删除所有的公司文件。项总离职的时候,我们应该在行业里宣传,他违反了竞业协议,是个不守信用的人。
06 项总为什么敢违约?
后来,我私下找到项总的律师,问他:"项总为什么敢违约?他不怕我们起诉吗?"律师说:"第一,你们的竞业协议写得太宽泛,法院不会支持。第二,你们一次性支付了补偿金,项总可以说这是离职补偿金,不是竞业补偿金。第三,你们没有证据证明项总泄露了商业机密。"律师说:"因为他要拿那120万啊。签了协议,拿了钱,然后去竞争对手那里,这是最好的结果。"
写在最后
第二:约束力有三种:反制实力、筹码要挟、道德约束。反制实力,是最强的约束力。你有实力反制对方,对方就不敢违约。筹码要挟,是次强的约束力。你有筹码要挟对方,对方就有顾虑。道德约束,是最弱的约束力。你用道德约束对方,对方可能会顾及声誉。想完全保证合作的有序进行,就必须同时使用这三种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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