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总是在一家医疗影像软件公司做技术总监。三年前,他招了一个叫陈某的算法工程师,一路提拔到项目组长。
去年夏天,陈某提了离职,理由是家里老人身体不好,想回老家。
离职时,他签了竞业限制协议——一年内不能去竞争对手那里,公司按月给他经济补偿。
走的那天,他举着酒杯对林总说:
“您放心,我不去对手那儿。”
不到二十天。
林总在一个行业群里看到一张照片:某个医疗AI峰会上,陈某站在一家科技公司的展台前,胸前挂着工牌,职位是 “高级算法专家”。
那家科技公司,做的正是医疗影像辅助诊断。是他们最直接的对手。
林总没有声张。
他只是在陈某的朋友圈里,又翻到一条动态——办公桌照片,背景玻璃上,隐约映着那家公司的LOGO。
虽然很快被删了。但林总截了图。
他知道,光靠这些还不够。
他委托了我方做调查取证,于是我们定了一个方案:
连续七天,在那家科技公司所在的写字楼正门和车库入口,隐蔽拍摄。
第一天,陈某早上八点四十分从网约车下来,走进大堂,按下16楼——那正是目标公司的楼层。
第二天,他从车库直接坐货梯上楼,显然已经录了门禁。
第三天,下雨,他在门口收伞时抬头,被镜头拍了个正着。
第四天,他和同事走出写字楼,有人喊他“陈工”。
第五天,周末加班,他独自刷卡过闸机。
第六天,他穿着一件印有那家公司LOGO的冲锋衣。
第七天,公司团建,他站在队伍第一排,和那家公司的CEO握手交谈。
七天的视频,完整、连续,人物清晰可辨。调查公司提交了详细的取证报告。
与此同时,竞争对手公司的公众号,也发了一条推送:
“热烈欢迎陈某等五位算法专家加入我们的大家庭!”
配图是新人欢迎会合影,陈某站在第二排。
林总做了网页公证。
证据链完整了:
视频是偷拍的。当事人只是去那栋楼办事。
仲裁员抬起头,反问了一句:
“连续七天,每天早上八点半出现在同一栋楼,穿着对方公司的文化衫,这叫顺便办事?”
停顿了一下,又补充道:
“所有拍摄均在公共区域,不存在隐私问题。证据有效。”
结果下来了:
陈某违反竞业限制协议,需返还已领取的全部补偿金,并支付违约金,合计 57万元。同时,立即停止在那家科技公司的工作。
助理发来一条信息:
“林总,我们赢了。”
窗外下着小雨。
林总的电脑屏幕上,还亮着一个他的一位核心架构师,上周刚以出国深造为由,辞了职。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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