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跳槽到新公司试用期又想走正常吗?
小编:太正常了,试用期本来就是双向选择。
跳槽到新公司还在试用期就想走,这情况我见得太多了,太正常了,别有心理负担,试用期本来就是个双向选择的过程,公司在考察你,你也在看这公司到底靠不靠谱。
据我了解《劳动合同法》里写得很清楚,试用期内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承担什么违约责任,这是底线,不过这里有个坑要说一下,书面通知最好发邮件或者留个纸质底稿,别光嘴上跟领导提一嘴就完事了,到时候人家说你旷工就麻烦了。
真要细说 频繁跳槽确实对简历不太好看,这话对吗?对的,但如果新公司实在让你难受得睡不着觉,那该走还得走,对了差点忘了,走之前记得把工资结算清楚,交接手续按公司规定办好,拿不准的打12333问问当地劳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