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跳槽三个月试用期又被辞退是运气差吗?
小编回答: 不一定是运气差,但你得先搞清楚公司凭什么辞退你。
很多人以为试用期公司想辞退就辞退,这是最大的误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司在试用期辞退员工,必须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而且这个录用条件得是入职时就明确告知你的,不能事后随便编一个理由。说白了,举证责任在公司,不在你。
公司如果拿不出合法理由就把你辞退了,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你可以主张赔偿金,工作不满六个月按半个月工资计算经济补偿,违法辞退的话赔偿标准是补偿金的两倍,金额虽然不算多,但这是你的合法权益。
实际操作上有三件事要注意:第一,千万别签"自愿离职"的文件,一旦签了就很难主张赔偿;第二,让公司出具书面的辞退理由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第三,保留好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这些证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时效是一年,不用急但也别拖太久。
当然,如果连续跳槽都在试用期被辞退,也值得反过来想想:是不是选公司的时候太草率了,或者岗位匹配度确实有问题,找下一份工作前,把岗位要求、团队风格、公司稳定性都多了解一下,比盲目跳槽靠谱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