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6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者为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须在2026年12月底前取得)。
(六)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2月至2008年2月期间出生),或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2月至2008年2月期间出生),或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2月至2008年2月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见招聘岗位汇总表。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https://www.21wecan.com/),入口在“考试评价-招聘及其他类型考试”栏目下。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月4日9:00至2月11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并提交报名登记表,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照片不使用修图软件、确保清晰)。报考人员须将各学历阶段专业、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级证书等个人信息填写完整。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在报名系统“学习经历”栏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研究方向和毕业论文题目。
2.资格初审
时间:2月4日9:00至2月12日17:00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非工作日为2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系统显示“报名确认”流程变为绿色),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系统显示“报名确认”流程为黑色),2月11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2月11日17:00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各招聘部门(或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考试相关费用。
3.其他
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若达不到3:1的岗位,要相应减少招聘计划,使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到3:1,如计划招聘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告知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
因岗位特殊需要,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相关部门批准,可降低开考比例。
4.准考证下载打印
时间:3月16日至3月22日
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彩色、黑白均可)。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招聘单位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招聘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由招聘单位择优聘用。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3月21日、22日,太原市内
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内容主要为报考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3)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5月上旬通过省卫生健康委官网“数据查询服务-委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查询”栏目查询。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证明、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均需加盖相关管理部门公章。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党政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课程学习成绩单。
(3)报考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或者专业学位发放毕业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招聘岗位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应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及在校成绩单。
(4)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报考人员,规培专业为中医的需提供规培单位出具的规培第二阶段专科培训证明(须体现科室名称及对应培训时间)。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届时请关注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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