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周岁及以下,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新区全职创办经营性法人主体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在自主创办公司名下缴纳社会保险费;
2.补贴应在公司新注册登记两年内申报,本次申报年度为2026年上半年度,即注册起始时间应为2024年1月起,注册地址为前湾新区辖区内,稳定正常经营1年及以上且申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30万元以上(含);
3.至少带动两名员工(不含夫妻关系)就业,申报时须在职,申报前按规定在所创办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
4.申报场地租赁补贴和贷款贴息的,需在租赁时间和贷款时间满一年后申报,提前还款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