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优秀学科带头人,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正派,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了解高等教育和学科发展规律,全身心投入立德树人工作,具备教书育人的高素质品质和胜任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条件。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高效推动学科建设与团队发展。
1.在教育学领域具有扎实学术造诣、取得显著研究成果,能精准把握本学科发展动态,教学科研成果突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广泛认可的学术影响力、学术声誉;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者优先。
2.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者优先。
3.能够全职到岗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以2026年6月30日计算为准),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擅长带领学术团队,有培养青年教师的热情和经验,能够带领团队在短时间内实现科研成果的跨越性突破。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违纪违法、师德失范行为记录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1.承担本学科核心课程教学与教学改革,指导研究生培养与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新型人才;
2.主导学科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推动专业优化与课程体系创新,提升学科核心竞争力;
3.组建并带领高水平团队,培育青年学术骨干,打造结构合理、可持续发展的人才梯队;
4.聚焦学科前沿和社会需求,承担高级别科研项目,产出高水平创新成果,推动相关领域学术突破;
5.积极组织并参与国内外重要学术活动,拓展合作渠道,提升学科国内外影响力;
6.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开展智库咨询或技术服务,支撑区域教育发展,提升学科社会声誉。
1.按照事业编制身份引进(根据有关规定呈批办理正式入编手续)。
2.配偶工作、人才引进费(包括安家费、购房补助费、科研启动费等)实行一事一议。
3.协调解决子女入读惠州学院附属幼儿园、附属学校及惠州市其他公办幼儿园和中小学。
4.首聘期五年。
5.可享受过渡性住房,配备基本生活用品。
1.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邮件主题填写“姓名+教育学科带头人”。
2.有意应聘者,填写《惠州学院学科带头人岗位申报表》和《惠州学院应聘人员业绩成果一览表 》(见附件);同时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业绩成果一览表中对应的支撑材料(主持、参加的科研项目需提供项目批文复印件;代表性论文需检索证明;著作需提供封面、目录、封底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咨政报告需提供被采纳证明等)。
3.所有材料按顺序压缩打包后一并发送到学院指定的报名电子邮箱(邮箱地址jykxx@hzu.edu.cn,各类证件扫描件请粘贴于一个WORD文档后以附件方式发送)。本招聘常年有效,招满即止。
联系电话:0752-2529680(裴老师)
联系邮箱:jykxx@hzu.edu.cn
1.《惠州学院学科带头人岗位申报表》
2.《惠州学院应聘人员业绩成果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