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梁山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以后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1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梁山县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
梁山县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6年度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1月26日9:00—1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1月26日11:00—1月31日16:00
报名网站: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iangshan.gov.cn)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1月26日11:00—1月31日16:00
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6年1月26日11:00—2月1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6年3月17日9:00—3月22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6年度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准考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现场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岗位的初审和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2026年度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和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综合管理类,A类)确定。应聘人员须参加全部两科笔试。笔试阅卷结束后,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参加全省综合类同步笔试,由济宁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考场原则上设在主城区,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6年3月22日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见《2026年度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者,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有关事宜在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iangshan.gov.cn)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公示,一经公示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梁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凭《梁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同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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