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法学院

01
新疆政法学院2026年
一、招聘计划
学校2026年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6名,其中专任教师岗253名、辅导员岗16名、教辅专业技术岗4名、管理岗13名。
详细岗位信息见《新疆政法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需求的普通高校应届及往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时间截止为2026年7月31日、应届博士毕业时间截止为2026年12月31日)。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年龄要求:原则上硕士35周岁及以下(辅导员岗位硕士27周岁及以下),博士、副高级职称者45周岁及以下,正高级职称者5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热爱教育事业,符合高校教师行为规范,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7.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人员(含合同制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新疆政法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应聘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通过查询《新疆政法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新疆政法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注明的各用人单位联系人咨询电话。
2.报名时间:原则上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7日止;第二阶段岗位数以第一阶段空余岗位为准,报名截至2026年4月12日。通过第二阶段招聘,如尚有空余岗位,学校可适时启动第三阶段招聘工作,报名截至2026年5月10日。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报名网站(https://zp.xjzfu.edu.cn),按照报名要求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同时按照报名要求如实填写学历学位信息、家庭情况、科研情况、获奖情况等,并上传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科研学术成果、报考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资格证、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和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人员(含合同制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近期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3)学历和学位证书:如属国内取得的,须提供岗位所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学位证;如属国(境)外取得的,须提供岗位所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
(4)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以及获奖成果证书、任职文件(或聘书)等相关材料。
(5)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应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基层党委三个月内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未作要求的不用提供。
(6)签订《应聘新疆政法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资格审查
由学校各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报学校进行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将收到笔试和面试(试讲)通知。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六、笔试和面试(试讲)
1.A1-A7岗位报考人员
可采取“试讲+考察”方式引进。
2.A8-A12岗位报考人员
(1)专任教师岗位
报名专任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需参加面试(试讲)。各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报考条件,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后自行组织试讲和面试工作。试讲主要考核报考人员专业知识、学科素质和学术能力,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背景。
面试(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试讲)结束后,各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在下一环节启动前,若有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放弃资格或被取消资格,将按照本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1次递补,递补人员的成绩需合格。
(2)辅导员岗位、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及管理岗位
①报考辅导员岗位、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及管理岗位的人员需参加笔试。笔试将以线下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地点为新疆政法学院,具体的时间和地点等将另行通知。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这些人员均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③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 +面试成绩×50%。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
④在下一环节启动前,若有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放弃资格或被取消资格,将按照本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1次递补,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需合格。

文章来源:新疆政法学院

新疆理工学院

02
2026年新疆理工职业大学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法规政策,新疆理工职业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分岗位进行笔试/面试/试讲/实操)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人数
2026年新疆理工职业大学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8名。岗位详见《2026年新疆理工职业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本、硕毕业时间截止为2026年7月31日,应届博士毕业时间截止为2026年12月31日)及具有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
四、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本科不超过38周岁(1987年12月16日及之后出生);硕士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2月16日及之后出生),其中辅导员岗位不超过33周岁(1992年12月16日及之后出生);博士和副高级职称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2月16日及之后出生);正高级职称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2月16日及之后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4.热爱教育事业,遵守高校教育工作者行为规范,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招聘方式
1.专任教师岗:采取面试(试讲/实操)、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2.辅导员岗、其他专业技术岗、管理岗: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程序为:①网上报名(https://zp.xjvut.edu.cn:18080/zftal-hrm/vuejs/recruitment/index.htm),②资格审查,③考试(笔试/面试/试讲/实操),④心理测试,⑤综合评议,⑥体检,⑦递补,⑧考察,⑨公示,⑩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博士等高层次人才不受岗位数和报名时间限制,均采取随时招录、单独招录等招聘方式全年招聘。硕士专任教师岗、其他专业技术岗、辅导员岗、管理岗报名起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3月1日。
2.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及《个人诚信承诺书》。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和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3)个人简历、科研学术成果、奖励荣誉证书等。
(4)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提供)。
(5)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学位网验证报告(本科至最高学历学位),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如属国内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岗位所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学位证;如属国(境)外取得的学历,须提供岗位所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学历认证。
(6)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聘书)、任命文件(或聘书)等相关材料。
(7)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应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基层党委三个月内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未作要求的不用提供。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随时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笔试/面试/试讲/实操)
1.笔试:报考辅导员岗、其他专业技术岗、管理岗的须参加笔试;报考专任教师岗免于笔试。笔试按照1:3设置开考比例,60分为合格分数线,采取线下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数。对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的应聘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达不到进面比例的,按分数实际合格人数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试讲/实操):参加面试人数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实际情况确定。面试(试讲/实操)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笔试/面试/试讲/实操的时间、地点以另行通知为准。
3.总成绩计算方式:
①专任教师岗: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②辅导员岗、其他专业技术岗、管理岗: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测试的人员。
(四)心理测试
通过各单位资格审查人员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通过线上测试的形式开展,具体组织方式及时间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心理测试结论为不合格者,取消进入综合评议资格。
(五)综合评议
凡通过心理测试人员,须参加校级综合评议。主要包括综合素质(学历背景,阅历潜力)、教学科研能力(专业技能,业绩成就等)、现场表现(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方面。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综合评议结论为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体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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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新疆生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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