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二团便民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六十二团残疾人服务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残疾人服务质效,确保党和政府各项惠残政策落地见效,保障残疾人各项权益,六十二团便民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相关规定,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岗位职责
1.负责辖区内残疾人家庭入户调查走访,精准采集、核实残疾人基础信息,做好残疾人基础信息数据库的维护、更新工作;
2.协助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信访维权等相关服务,办理残疾人证、辅助器具发放及家庭无障碍改造等相关业务;
3.在全国助残日等节日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普及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及惠残政策;
4.完成六十二团便民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残疾人服务相关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
2.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女性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4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乐于为残疾人服务;
4.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5.同等条件下,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及各类别残疾人直系亲属优先聘用;
6.六十二团户籍人员,或在本团常住的非本团户籍人员(非本团户籍人员需提供本团社区或连队出具的有效居住证明)。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或因违法违纪被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职职工;
4.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拟定2026年1月22日-2026年1月28日(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具体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报名地点提交报名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需对照本公告报考条件,确认自身符合要求后再提交报名资料,报名信息及提交资料需真实、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
(四)报名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标注本人姓名);
4.本人签字确认的工作简历1份;
5.若为残疾人报考者,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若为残疾人直系亲属,需提供户口簿等亲属关系证明及对应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1份;
6.非本团户籍报考人员,需额外提供本团社区或连队出具的有效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同步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需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一)笔试
1.考试时间:拟定1月29日,若遇特殊情况,以六十二团便民服务中心正式通知为准;
2.考试地点:六十二团便民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3.考试方式:闭卷考试,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和作答;
4.考试内容:参照公务员考试相关要求,涵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等科目,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知识储备、文字表达能力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注意事项: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违纪违规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面试
1.入围规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考试时间:拟定1月29日,具体时间、场次以六十二团便民服务中心正式通知为准;
3.考试地点:六十二团便民服务中心(具体房间另行通知);
4.考试形式:结构化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5.考察重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岗位匹配度、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职业素养、服务意识等。
(三)成绩公示
笔试、面试成绩及综合总成绩将在六十二团便民服务中心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受考生及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考生如有异议,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向六十二团便民服务中心反映,反映问题需实事求是、有据可查。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按综合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递补仅限1次。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全面考察,重点核查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个人征信及报考资格复核等,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函调等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综合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重新进行体检和考察)。
3.公示: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六十二团便民服务中心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规定调查处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入录用环节。
七、录用与待遇
1.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按师市团场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不再递补。
2.待遇:薪酬待遇按照师市团场临时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等相关福利。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和程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行为。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取消其报考、考试、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六十二团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2.招聘各环节的时间、地点等如有变动,将通过六十二团公众号及时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关注通知导致错过招聘环节的,责任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不予退还,由六十二团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存档管理。
报名地点:六十二团便民服务中心9号窗口
联系人:蒙辉
咨询电话:0999-3176032(工作日办公时间)
监督电话:0999-317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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