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资格条件及履职能力。
(四)符合具体岗位设定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验等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请于2026年2月28日17:00前,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招聘邮箱。邮件及压缩包主题请统一命名为“应聘B类+岗位名称+姓名”。
(二)资格审查:学校人力资源部会同各用工单位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通过者将通知进入后续考核环节。
(三)考核:采用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结合进行,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通过考核人员须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评,并接受用工单位综合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首次聘用包含试用期,期限按《劳动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执行。
五、相关待遇
(一)本次聘用人员属于编制外B类(全日制)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纳入学校统一管理与考核体系。
(二)学校建立外聘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对匹配岗位需要、业绩显著、连续2年考核优秀(考核指标与现在职同类岗位人员相同)的B类人员,可提出转为A类(人事代理)人员申请,学校按规定程序进行遴选,择优转为A类(人事代理)人员。
(三)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学校相关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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