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在福田区注册的企业或机构连续工作24个月以上(含申请当月);
2.已认定为深圳市高层次人才的包括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海外高层次B类人才、海外高层次C类人才等市级人才层次,且人才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到期不超过12个月;
3.已获得市级高层次人才奖励,且市发放高层次人才奖励拨款凭证到账时间不超过12个月;
4.申请人2021年9月1日前已领取过福田区高层次人才配套奖励,或未领取过福田区高层次人才配套奖励,但已在福田区备案;
5.未享受过原福田英才荟政策新认定人才奖励;
6.该区级人才奖励不适用有高层次人才证书的国家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