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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继续面向在俄留学人员选拔。有关项目选派办法已在国家留学网公布(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31)。
驻喀山总领馆教育组(以下简称教育组)负责领区留学人员的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24—48个月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12—24个月
2.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俄乌白三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核能、船舶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语言类专业除外(优秀高中毕业生支持计划留学人员申请继续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专业限制)。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对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人员还将提供学费资助。奖学金是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
经专家评审,对于特别优秀的理工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将按高级研究学者类别标准提供奖学金资助。
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二、申请条件
1. 符合《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中(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48)规定的申请条件。
2.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 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
4. 研究生类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选拔对象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俄罗斯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并提交导师同意函(请在邀请信栏上传)。攻读博士第一年申请人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第二年开始计算。
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2)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仅支持通过优秀高中毕业生赴俄留学支持计划派出的在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此前通过优秀高中毕业生赴俄留学支持计划派出的在俄在读硕士一年级人员申请。其中,攻读硕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继续在本校攻读硕士学位,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并提交导师同意函(请在邀请信栏上传)。攻读硕士学位第一年申请人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硕士第二年开始计算。
6. 曾获国家公派资助(含本计划)赴俄乌白学习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亦可再次申请本计划资助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回国两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三、选拔办法
1. 申请准备
2026年3月10日前,申请人应按照项目规定的申请材料及要求,自行对外联系并取得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无条件入学通知书/邀请信。
2. 网上申请
2026年3月10日00:00至4月1日14:00(北京时间),获得国外院校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的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完成网上申请、上传相关材料。
网报时,申报项目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 教育组不收取申请人纸质申请材料,请申请人自行留存备查。
3. 驻俄使馆馆区留学人员申请受理和资格审核工作由驻俄使馆教育处负责。其他领区(圣彼得堡、哈巴罗夫斯克、叶卡捷琳堡、伊尔库茨克、符拉迪沃斯托克、喀山)留学人员请联系所在地区中国总领馆。(馆区分布请查阅http://ru.china-embassy.gov.cn/lsfws/lqhf/)。请务必确认所属使领馆后再行选择受理机构。
4. 国内学校在籍学生(含在国外交流期间的国内高校学生)申报本项目应由国内单位推荐,教育组不受理。
5. 即日起,教育组向申请人提供咨询服务。
电子邮箱:chinaconsul_kz_ru@mf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