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申请须知
1.每名申请人只可申请一个院系的一个志愿。
2.申请人应在申请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资格或申请条件(包括学校和申请院系、专业、项目发布的申请条件),因不符合申请条件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申请人应在申请前主动了解申请程序、申请要求,未按照要求完成报名程序的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申请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核、录取或入学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 上传的各种证书、认证、证明须是中文或英文的原件。如为其他语言的文件,须同时上传该文件原件及英文或中文翻译公证件。请用扫描仪将相关文件彩色扫描后上传,不接受手机或相机拍摄的文件,不接受复印件。
5. 有关申请专业、申请导师及专业目录中招生说明等申请问题咨询,请直接与申请院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导师个人信息请在申请院系网页查询。
6. 请申请人在安全场所上网申请、支付报名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账号和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报名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申请、不能参加考核者,已支付的报名费不予退还。无论申请是否成功,是否录取,已支付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7. 除招生专业目录上特殊说明的项目外,一般在北京校本部培养。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其录取标准、培养要求、学位授予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完全一致。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学生全程在深圳培养,不安排校本部住宿。另有资源与环境硕士项目(安全科学学院),全程在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培养和住宿。
8.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取消报考(申请)资格、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9. 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申请身份、所提交的申请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以及诚实守信和遵纪守法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资格、不予录取、取消录取或取消学籍。
10. 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申请服务系统、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申请人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申请人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11. 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及安排,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