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工作后,原先单位缴纳的企业年金该怎么办?多个年金账户分散管理如何合并?一直困扰着经常跳槽者。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接续规程(暂行)》,统一规范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接续流程,2027年1月1日正式实施,线上就能办理转移、实时查询进度,更好守护大家的养老第二支柱权益。
本次出台的《规程》,搭建标准化转移接续机制,明确办理渠道、账户归集规则,打通企业年金跨单位流转通道。
一、线上办理渠道公布,足不出户申请转移
自2027年1月1日起,职工可通过以下全国统一官方线上渠道,自主申请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接续,并随时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 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
✅ 电子社保卡
✅ 掌上12333 App
告别线下跑腿、多头咨询,业务线上发起,流程透明可追溯。
二、不同情形,账户归集规则清晰划分
办理转移接续,首要确定归集账户,政策分场景明确标准:
🔹 情形1:新就业单位已建立企业年金
直接选择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作为归集账户,将原有年金资金统一转入。
🔹 情形2:新单位未建立企业年金 / 暂未参加新单位年金,名下存在多个年金账户需要合并可二选一作为归集账户:
① 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管理的保留账户
② 最后一个原就业单位管理的企业年金账户
选定归集账户后,职工向对应归集账户的企业年金受托人提交转移接续申请。受托人(法人受托机构、企业年金理事会)依托养老保险第二支柱信息平台完成申请受理、跨机构数据交互;业务办结后,同步向信息平台与用人单位反馈结果。
🔹 情形3:已经退休、正在领取企业年金待遇
退休人员可申请将名下其余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统一转移至当前正在领取待遇的年金账户,实现账户合并,方便待遇领取管理。
三、政策意义:筑牢多层次养老保障
企业年金作为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职工基本养老金之外重要的养老补充。以往企业年金转移接续缺少统一操作规范,人员流动时账户管理不便。
《规程》落地后,统一业务标准、开通线上通道,解决职工流动就业过程中企业年金账户分散、转移难的痛点,保障职工个人缴费、已归属个人的单位缴费及对应投资收益顺利流转,避免养老权益“碎片化”。
同时文件要求,各企业年金受托人、账户管理人加快信息化建设,完善系统对接,保障转移接续业务平稳高效运行。
温馨提示
📌 政策正式生效时间:2027年1月1日,当前可提前梳理自身企业年金账户信息;
📌 账户转移相关疑问,可通过掌上12333、参保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咨询;
📌 年金账户内归属个人的资金及投资收益均可随同转移,妥善管理个人养老积累。
完善企业年金转移接续机制,让人才流动不受养老权益牵绊。后续我们将持续分享社保、企业年金相关政策干货,欢迎大家持续关注。
你换过几份工作?企业年金账户还找得到吗?评论区聊聊。
素材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