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Y 跳槽到一家潮州人老板开的服装厂当经理。老板三十七八岁,年轻时候和他的太太和岳父创业,吃尽苦头。潮州老板很会做生意,但更爱玩乐,每晚几乎都有饭局,吃完饭还有第二场到夜总会,三更半夜也不回家。可能是要以此补偿过去吃的苦头吧。
LZY 老板挺大方,刚一上班就要他陪着去消遣。想想可以把女狂欢还不花钱,多少人求之不得。而LZY 去了几次就感到非常疲惫,因为他第二天要工作,没有精力。当时她很想创业,旺盛的创业心,让他看清楚这种生活会消磨意志,长此以往将走向堕落。
他在他的 Reminiscence 中写到:这次经验让我对腐败的夜生活有所警惕,更加自律,从此早睡早起,以免要拖着疲惫的身躯去上班。
我看到这段话之后,决定把它记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