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聘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全年实施,招满为止。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应聘者将《南昌大学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推荐表(2026年新版)》《南昌大学应聘人员近亲属报告承诺书》、详细个人简历、有关业绩材料及三封推荐信一道制成压缩包后发送至各学院联系人邮箱,每个压缩包大小不宜超过5M;
2.投送要求: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注明:毕业院校、姓名学历、所学专业、拟应聘学院及具体岗位(例如:某某大学+王某某博士后+某专业+应聘XX学院学科优秀人才岗位);
3.请应聘者认真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材料,若因提供材料不实所引发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考核人员,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者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补充完善,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考核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单位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参加考核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学校按照岗位需求,对应聘者教学科研能力、专业素质等进行考核,考核为百分制,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方可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
(四)体检
考核通过人员须在我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表现、身心健康等情况。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