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招满为止。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应聘人员将应聘须提交的材料制成压缩包后,发送至我校用人单位联系人邮箱,并抄送至华东交通大学人才招聘邮箱。邮件标题及压缩包文件名均以“毕业院校+专业+应聘学院(部门)及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2.应聘须提交的材料(均要求为电子材料)主要包括:
(1)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主要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奖励情况等);
(2)华东交通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
(3)华东交通大学应聘人员近亲属报告承诺书(附件3,经本人亲笔签名的扫描件);
(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大学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和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内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应聘人员还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6)科研业绩材料证明文件:近5年主要成果或代表性成果(获奖、论文、专著、学术译著、专利、咨询报告等)和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
(7)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扫描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技能认证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外语水平证书、各类奖励或荣誉证书等)。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考核人员。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补充完善,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核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由学校根据报名情况,对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者,不定期组织考核,参加考核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学校按照岗位需求,对应聘人员的教学科研能力、专业素质等进行考核。考核为百分制,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
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在华东交通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rsc.ecjtu.edu.cn)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体检
考核通过人员须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表现、身心健康等情况。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