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范围:来青岛市求职、在青岛市就业创业的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优先保障求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
住宿标准:采取“先约先住”的方式,按照“一人一间房”的住宿标准给予保障。入住期间房租、物业费、取暖费、网络费、一次性床品费全免。求职的,水、电、燃气费在上年度青岛市城乡居民用水、用电、用气量平均值费用内的予以免除,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就业创业的,水、电、燃气费全部自行承担。
申请流程:
(一)资格确认流程。
在线上申请住房前,申请人应提前做好以下认证:
1.实名认证
申请人登录“爱山东”APP完成实名认证。
2.学籍学历认证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台籍高校毕业生)均应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学历汇”版块进行学籍学历认证。
技工院校毕业生学历信息系统自动核验,本人无需提交学历验证申请。
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技工院校毕业学年的学生学籍信息系统自动核验,本人无需提交学籍验证申请;青岛市行政区域外技工院校毕业学年的学生,需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下载学籍证明,线上申请住房时一并提交。
3.关联认证
(1)就业创业认证
已就业的申请人,应完成就业登记或按规定正在我市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的申请人,应完成灵活就业登记或按规定正在我市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创办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申请人,平台联网自动核验。创办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等创业实体的申请人应准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线上申请住房时一并提交。
(2)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认证
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在申请住房时应处于该身份状态,线上申请住房时一并录入申请低保家庭资格的人员身份信息,平台联网自动核验。
申请人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核实结果通过“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反馈。
(二)线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爱山东”APP搜索“青岛市免租金住宿保障平台”,查看并签署个人承诺书,提交申请,线上选择免租金住宿保障住房所在社区,由平台自动分配房间。
求职的申请人,根据选房时间,由平台自动确认是否选房成功。
已在青岛市就业创业的申请人,按照现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最早就业登记日期或现创业实体创办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该日期相同的,按照出生日期先后顺序进行排序。根据房源情况,结合申请人选房需求,在平台上通知申报结果,同时平台自动分配房间。未成功选房的,可继续申请选房。
(三)受理审核。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申报信息通过平台进行自动核验。信息不完备核验不通过的,申请人需按平台提示补充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