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法律法规,兵团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26年度兵团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副处级、科级职务和三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
公开选调职位包括副处级、科级职务和四级调研员职级。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师市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下同)。
中央驻疆单位(包括垂管单位、派出单位等)、师市设在团场(乡镇、街道)的单位(包括派驻单位、派出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均可报名。
每名报考者只可选择1个职位,多报无效。
(1)南疆师市机关公务员可报考兵团机关或者驻乌师市机关职位;南疆团场(乡镇、街道)公务员可报考兵团机关、驻乌师市或者本师市机关职位。
(2)驻乌师市机关公务员可报考兵团机关或者南疆师市机关职位;驻乌师市团场(街道)公务员可报考兵团机关、本师市机关或者南疆师市机关职位。
(3)其他师市机关公务员可报考兵团机关、驻乌师市机关或者南疆师市机关职位;其他师市团场(乡镇、街道)公务员除可报考上述职位外,还可报考本师市机关职位。
2.报考者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反对分裂、维护社会稳定等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在本层级机关工作2年及以上(正式在编且实际在岗);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工作经历,报考人员现任职务职级或其他相当职级层次须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职务职级层次范围;
(6)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报考副处长职位或者三级、四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82年3月以后出生);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的,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符合公开遴选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年龄、取得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含试用期)等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3月,现任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兵团范围内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中央驻疆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每名报考者只可选择1个职位,多报无效。
2.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反对分裂、维护社会稳定等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2)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和专业素养,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3)具有国有企事业单位相当职务层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国有企业须签订劳动合同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事业单位须在编在岗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
(4)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报考县处级职务职级职位的,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82年3月以后出生);报考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年龄等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3月,现任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未满国家和兵团规定的服务期限或不符合遴选、转任和调任等规定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遴选或者选调报考者不得报考任职后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遴选或者选调单位(以下简称“招考机关”)的职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30日12:00至2月6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采取报考者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报考者登录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专用网址(http://btpta.xjbt.gov.cn),点击“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并根据提示填写详细报考信息。第二,报考者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30K以下)。第三,报考者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26年度兵团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或者《2026年度兵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并在报名人员承诺处签名,表中所有内容均不得涂改。第四,报考者将所在单位同意后的《报名推荐表》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审核。第五,报考者按干部管理权限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回传至报名系统。
招考机关的遴选或选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2026年度兵团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汇总表》和《2026年度兵团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汇总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考机关联系。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14:00至2月7日18:00。招考机关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者填写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将《报名推荐表》回传至报名系统的,招考机关将不予资格审查。
根据涉密机关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涉密机关人员参加遴选或者选调,须将《报名推荐表》等报名所需材料送至招考机关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基本信息。因报名产生失泄密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均应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考者不符合遴选或者选调资格条件的,终止其遴选或者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遴选或者选调人选。
(三)职位核减及职位改报
笔试开考比例为3:1(资格审核通过人数:遴选或者选调职位计划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职位。
核减和取消职位情况,将于2026年2月11日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在兵团考试信息网进行改报,将原《报名推荐表》与新《报名推荐表》一并回传至报名系统。改报及审核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12:00至13日18:00。
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遴选或者选调资格。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报考者可在2026年3月9日12:00至15日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一)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3月15日9:00-12:00。
2.地点:在乌鲁木齐市和兵团辖区各师市设置考场,具体详见准考证。
(二)科目与内容
副处级和三级、四级调研员公开遴选职位和公开选调职位,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A类),科级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开遴选职位和公开选调职位考案例分析一科(B类),满分为100分。
(三)笔试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兵团公务员局将根据笔试总体成绩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于2026年4上旬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站查看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具体另行通知。
五、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或者选调职位计划的3倍,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笔试人员中依次确定。
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遴选或者选调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考机关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证明遴选或者选调职位要求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1.面试。报考者可4月上旬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站查看面试公告。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由招考机关负责实施。
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处理,不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比例合成;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10%比例合成;法官、检察官职位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35%、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30%比例合成。总成绩保留原始计算数值。
开展体能测评的职位,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由各招考机关根据职位条件设置组织实施。如需体检,通知报考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察。考察工作由各招考机关负责。各招考机关结合招考实际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对象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的比例为2:1,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不得低于1.5︰1。
(六)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1.确定人选。招考机关须在考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拟任职人员名单、考察情况报告和《干部任免审批表》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时,各师市党委组织部须将审核确定的拟任职人员名单报兵团公务员局,由兵团公务员局统一公示。
2.公示。兵团公务员局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示拟任职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或者选调资格。
3.任职。对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拟任职人员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和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公开选调拟任职人员还应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有关规定在3个月基础上执行1年试用期。
六、监督与回避
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参加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有舞弊等严重违反遴选和选调工作纪律行为的,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报考人员违反考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任用的,取消其任用资格。
政策咨询:详见《职位表》
考务和技术咨询:0991-8883053
附件:
1.2026年度兵团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汇总表
2.2026年度兵团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汇总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务员局
2026年1月
额敏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 人员公告
根据新疆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额敏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3名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
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任务,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63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额敏县公安局2026年2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满十八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业技能人员;
6.国家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等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4日,逾期不再补报。
2.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在招聘过程中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更多考试信息请关注公众号:疆内信息服务驿站。
报名地址: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
联系电话:18999759863、18240912963。
3.需要提交的报考资料:
(1)报考人员填写“额敏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审查确认表”;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扫描件;
(3)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登录学信网下载),需注明“以上学历是本人真实学历”签名后按捺指印;
(4)如取得学位或职业资格证书需一并提供扫描件,并注明“扫描件与原件相符”签名后按捺指印;
(5)如有其它报名材料请一并提交,包括但不限于退役军人证、党员证明、驾驶证等材料扫描件,需注明“扫描件与原件相符”签名后按捺指印;
(6)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上1至5项材料,不得由他人代为报名。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填写正确的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二)资格审查
由额敏县公安局政工室辅警办(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负责,时间自报名之日起至报名结束。审核结果3个工作日后以电话形式及短信通知反馈至报考者本人。(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主要为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和写作,不指定学习资料,满分为100分。考生如有缺考、违纪或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四)体能测试
通过笔试的人员进入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考生如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五)面试
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由额敏县公安局政工室组织实施,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笔试、体测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笔试、面试、体测时间拟定于2026年2月9日,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额敏镇规划八路001号额敏县公安局。
(六)体检
测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医院开展,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入考察环节。(七)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规定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额敏县公安局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测、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中国新疆人才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6年2月24日-2026年2月28日)。
(九)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审批手续,报送额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入职,进行实名制登记,依法与额敏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兑现相关待遇。初次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1个月),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新招聘辅警试用期满正式评定层级的,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一经聘用,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由额敏县公安局负责。
五、待遇保障
(一)薪酬福利待遇
辅警薪酬标准参照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其他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其他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及带薪休假等权利,提供食宿,配发必要的服装。
六、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辅警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违反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究问责。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位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招聘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额敏县公安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招聘的辅警不具备公务员、人民警察、事业编人员的身份。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额敏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岗位咨询电话:额敏县公安局政工室辅警办18999759863、18240912963。
附件:
1.额敏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2.额敏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审查确认表
额敏县公安局
2026年1月29日
新疆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招聘公告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因工作需要,第十二师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二、招聘岗位
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任务,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24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国家和兵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国家和兵团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以个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或与他人合伙经营,尚未注销、转让或仍在经营的,有未了债务纠纷的;
6.目前仍在职或与前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7.国家和兵团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递补和签订劳动合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1日止(北京时间10:00-19: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值班室(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五一农场守正街1号)。
4.报名所需资料: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附件2),表中个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需按本人实际情况认真填写。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及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3)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版(登录学信网下载),需注明“以上学历是本人真实学历”,签名后按捺指印。
(4)如取得学位或职业资格证书需一并提供纸质版资料,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签名后按捺指印。
(5)如有其它报名材料请一并提交,包括但不限于退役军人证、党员证明、驾驶证等材料复印件,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签名后按捺指印。
(6)个人征信报告:到当地银行打印征信报告或到官方平台网站https://ipcrs.pbccrc.org.cn/申请并打印。
报考人员需由本人现场提交以上材料,不得由他人代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中填写详实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报考职位设定的条件,选报适合自己的职位,防止错报、误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第十二师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与接收资料同步开展,审核结果现场反馈至报考者本人。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拟定在第十二师设置考点,报考者需合理安排时间,参加考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第十二师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四)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名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评
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试项目为:4×10米折返跑、1000米跑(男)、俯卧撑(男)、800米跑(女)、仰卧起坐(女)。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由第十二师公安局按照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三甲医院开展。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体检前3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退还体检费。首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在指定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复检一次,有明确结论的,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考察工作以政治考察为主,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八)递补
如有报考者因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缺额时,按该职位报考者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原则上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进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第十二师公安局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通过第十二师公安局“彩虹卫士”官方公众号予以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十)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辅警实行合同制管理。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第十二师公安局自拟聘用人员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新招聘辅警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人员一经聘用,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由用人单位负责,第十二师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监督。
五、待遇保障
(一)薪酬福利待遇。辅警薪酬标准参照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其他有关规定合理确定。
(二)其他待遇。辅警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及带薪休假等权利,提供食宿,配发必要的服装。
六、监督
第十二师人社局、第十二师纪委监委驻第十二师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违反规定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
第十二师纪委监委驻师公安局纪检监察组:18119180077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位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职位,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资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招聘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本次考试由第十二师公安局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招聘的辅警不具备公务员、人民警察、事业编制人员的身份。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第十二师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岗位咨询电话:
第十二师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0991-4887523
附件1:新疆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附件2:新疆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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