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上班族跳槽后原公司客户找我合作,接不接有风险吗?
小编:按三步稳妥判断
这事按三步判断:看人、看约定、看客户来源,客户主动找你,不等于一定违法;但也不等于随便接。
第一步,确认你是不是竞业限制对象,《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24条里,竞业限制主要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以及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不掌握商业秘密或相关保密事项的人,不能被随便圈进去。
第二步,翻离职协议、保密协议、竞业条款,如果公司启动竞业限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应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经济补偿,人社部2025年9月《企业实施竞业限制合规指引》还明确,未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超过1个月经提醒仍未支付,或超过3个月未支付的,劳动者可以不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第三步,看这单合作有没有碰原公司的秘密资料,行业常识、公开渠道能查到的商业信息,不属于商业秘密,最高法也提到,员工因本职工作正常获得的客户信息,并不当然不能用;但如果用了客户名单、报价体系、CRM数据、未公开联系人、交易习惯来获得不正当竞争优势,风险就会上来。
稳妥做法是:留好客户主动联系、公开来源、沟通过程的客观记录;不要带走或沿用原公司的内部资料,真有争议,先书面协商,谈不拢再问12333、12348或当地劳动仲裁委,具体能否主张、怎么认定,仍看合同约定和仲裁、法院依法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