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海杨浦区宣判了2年前一例违法竞业协议的案子,员工败诉,美团胜诉。
案件大致情况,美团1名高级分析师,掌握着美团的核心数据,在入职时签过保密和竞业协议,离职时公司和他签订《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通知》,竞业期限为2年,竞业范围包括互联网、视频、直播、AI的企业,明确列名的竞品公司有的B站。
因为签订竞业协议,会导致员工可选择就业范围被限制,所以在这2年时间里,公司每月会给他发竞业补偿金,金额为15640元/月(按原工资30%)。
但员工24年9月25号从美团离职,9月底就直接入职了B站;入职岗位是商业分析师,与其在美团的岗位高度重合,存在泄漏原公司数据的风险;
员工每个月一边领着B站的工资,一边领着美团的竞业补偿金,直到25年3月份,美团发现这情况,此时员工已从美团那,领取了近10万元的补偿金。
美团要求他归还近10万的补偿金,同时支付300万违约金,相当于其年薪的5倍。
8月份公司申请劳动仲裁,判定成立,要求员工归还公司补偿金,并酌减违约金92.7万,合并支付给美团102万。
员工不服,今年3月到一审法院,维持原仲裁结果。
法院判定的依据是违约情况属实,明确入职协议中竞对公司,从事原分析师岗位;员工虽称工作内容不同,但不能举出实际证据。
大厂间的人才竞争,不止在人,还链接着这个人背后的资源和信息,所以中高层管理岗位、数据、技术等敏感岗位,在入职时和离职后都会要求签订保密协议,重要的岗位还会在离职时签订竞业协议,不能去哪些明确的公司和岗位,同时给予一定的补偿金。
在AI时代,人才竞争将会越来越激烈,与之相关的竞业协议也必将越来越严苛。
附:各大厂的竞业要求
字节:
入职时全员签保密协议,离职时按岗位性质选择性启动。
竞争范围最广:直接竞品(快手、小红书、视频号、B站、腾讯、视频、微博)、泛互联网(电商、社交、AI、大模型、云服务、内容平台),关职公司(竞品子公司、母公司、投资公司、代运营公司),如果签了竞业补偿协议,基本就用去大厂了。
竞业时间在0.5-2年,补偿月工资的30-50%,员工违约金是工资的3-5倍。
腾讯:
适用人群主要是中高管和核心岗位,选择性启动
竞业范围:游戏、社交、云/企服务相关竞品公司
期限1-2年,补偿月工资的30%,员工违约金是年薪的3倍或500万,取最高值
阿里:
适用人群P7 及以上、核心技术、采销,选择性启动
竞业范围:电商、本地生活、云服务
竞争时间2年,补偿月工资的30%,员工违约金是年薪的2-3倍
美团:
适用人群L8及以上、商业分析、算法、核心产品,选择性启动
竞业范围:本地生活、视频\内容、电商
竞争时间2年,补偿月工资的30%,员工违约金是年薪的5倍
快手:
适合人群是中高层、核心算法、产品、运营,选择性启动
竞业范围:字节、抖音、视频号、小红书、B站
竞争时间2年,补偿月工资的30-40%,员工违约金是24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