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跳槽时原公司不放人可以直接走吗?
小编回答: 提前30天书面通知,到期就能走
先说结论:辞职不需要公司批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正式员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试用期提前3天,到期后劳动合同自动解除,辞职权在法律上属于"形成权",通知送达就生效,跟领导批不批没关系。
实操中很多公司会用"领导出差""人手不够"拖着不放人。但公司内部审批流程不能限制你的法定离职权,只要能证明已经提前30天书面通知了,到期就可以走。
这里有个关键操作:写"辞职通知书"而不是"辞职申请书",通过邮件或快递送达留好证据,写明最后工作日。公司到期不办手续、不开离职证明或者扣工资的,可以拨打12333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还有种特殊情况:如果公司存在拖欠工资、不交社保等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你可以立即解除合同,不用等30天,还能主张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