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文物保护管理队伍建设,筑牢文物安全防线,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物看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寿佛寺文物点文物看护人员1名,岗位要求如下:
(一)负责文物点日常巡查巡检、安全隐患排查、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看护,制止破坏文物、违规占用文物保护范围等违法行为。
(二)随时保持文物点周围环境卫生处于清洁状态。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严谨,热爱文物保护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服从 工作安排。
(二)优先条件
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成员、本地户籍人员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素养和业务能力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织金县县文物局办公室(双堰街道城防路14号3楼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或网上报名。
4.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退役军人证等优先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体检表。
(二)资格审查
由县文物局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签订劳动合同
由县文物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1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形式)。
四、薪酬待遇:12000/年
五、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0857-7622102 0857-7621425
联系人:林光超13638199253
本公告由织金县文物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