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场镇2026年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天保应急护林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猴场镇森林资源管护力度,更好保护森林资源,按照《紫云自治县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护林员队伍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天保应急护林员1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流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报考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确保规范操作,程序到位。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申报、审核、考察、评定、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天保应急护林员1名,从事乡镇安排的林草资源保护工作,承担火情扑救、违法案件协查等急难任务。
三、招聘条件及程序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林业工作,具有较强工作责任心,能胜任野外森林资源调查、森林管护巡护工作。
2.年龄一般在18-6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严禁将重度残疾人员、在校生、长期卧病在床等不能正常履职人员选聘为天保护林员。
3.初中及以上文凭并熟悉办公软件操作人员优先录用。
4.未从事乡村其他公益性岗位工作。
5.本岗位为野外作业类岗位,需长期在山区、林区等复杂自然环境中开展工作,工作强度大、任务重,工作条件艰苦,需具备较强的体能和环境适应能力,限男性报考。
6.限紫云自治县猴场镇户籍或在本镇长期居住、生活的人口。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曾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人员;
4.违反党规党纪和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立案侦查)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
1.公开招聘坚持个人自愿原则,由本人根据招聘公告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由招聘工作组工作人员现场对参加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等进行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报名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①《猴场镇2026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②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在本镇长期居住、生活的人口需提供相关证明。
3.报名时间:2026年2月3日—2026年2月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未在报名规定时限内报名的,不予受理。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报名地点:猴场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窗口)
6.联系电话:0851-35751019。
(四)审核。乡镇人民政府依据选聘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五)考察。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行政村“两委”、村民组长、乡镇工作人员采取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对申报人员的政治素质、家庭状况及岗位适应程度进行考察。
(六)评定。在考察基础上,乡镇人民政府组成评审组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研究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研究确定拟聘的天保护林员。
(七)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对拟聘的护林员在其所在行政村的村委会政务公开栏或醒目位置张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八)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的人员,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与护林员签订劳务协议,并将护林员名单与劳务协议报县林业局备案。天保应急护林员实行一年一聘,劳务协议期满时,依据考核结果和护林员相关要求确定是否续聘。劳务协议应当明确护林员管护责任区范围、具体任务、职责、报酬和考核奖惩等内容。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天保应急队护林员1800元/人/月,绩效200元/月/人(按季度进行发放)。
五、其他事项
一是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若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顺延递补。如在聘用后发现存在以上情况的,将解除聘用关系,并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二是本次聘用人员按照《紫云自治县乡村公益性岗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紫人社通【2022】20号)文件执行。
附:2026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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