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数:32人
招聘范围:应届生、社会人员
学历要求:博士
户籍要求:非京籍可报
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事业发展需求及人员编制实际情况,2026年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北京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综合性科研事业单位。
(一)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包含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2026年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的社会人员。
(三)2024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相应学位,最高学历学制满1年及以上、完成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
(一)非北京户籍人员须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审批条件;应届毕业生需成绩优良,最高学历期间必修课程无重修、补考记录,于2026年7月前毕业并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非北京常住户口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相关要求。
(二)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还需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相关政策。
本次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32名,具体职位和要求等详情,详见附件《北京市农林科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需求表》。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官网发布。应聘人员如需咨询报名条件、岗位详情等事宜,可联系对应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岗位需求表。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不受理现场、邮件、传真等其他形式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须登录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系统(https://zp.baafs.net.cn/)完成注册激活后,填报个人信息、投递简历,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与后续能力测评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存在弄虚作假、信息不实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2026年2月4日起至2026年3月30日17:00时止。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4月2日17:00,由院所属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在系统提交的信息及附件材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初审合格者,进入能力测评阶段,不得更改或申报其他岗位。2026年2月4日起至2026年3月30日17:00期间,初审不合格者可联系对应招聘单位申请退回报名材料,可自愿改报我院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2026年3月30日17:00至2026年4月2日17:00期间,初审不合格者不能再报我院本次招聘的任何岗位。
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研究方向与岗位需求一致,但学历学位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与岗位要求不一致,须在报名材料中提交书面说明,由对应招聘单位学术委员会研究审议后,确定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四)能力测评
所有测评各环节均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应聘程序终止。
1.初试
初试结合岗位需求,采取笔试和初试面试(以下简称“初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试方案、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将通过招聘系统发布,应聘人员须密切关注系统通知。
初试成绩计算公式:初试成绩=笔试成绩×50% + 初面成绩×50%。全院初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初试成绩将在招聘系统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系统查询。
2.资格复审
根据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计划聘用人数与复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并通知资格复审。若初试合格人数不足规定比例,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复审及复试人选。
资格复审由院属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重点审核应聘人员的户籍、身份、学历学位、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科研成果、资质证书等佐证材料原件。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空缺名额按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另行通知资格复审。
3.复试
根据资格复审结果,确定最终复试人选。复试由院统一组织,包括心理测试及半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心理测试通过手机扫描指定二维码完成,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作答并提交;半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思维逻辑、科研视野、创新潜力及岗位适配度等。
复试时间、地点等事宜通过招聘系统发布,复试成绩于复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招聘系统公布,应聘人员需及时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