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轮考察,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二)初选
用人单位通知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参加初选环节,初选采用面试、面谈、提交个人专业能力陈述视频等方式开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初选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教学科研类初选成绩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到低、以不高于1:10比例确定参加初试人选(若实际结果不足1:10,以实际人数为准)。非教学科研类初选成绩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到低、以不高于1:15比例确定参加初试人选(若实际结果不足1:15,以实际人数为准)。
(三)初试
教学科研、师资博士后岗位初试包括试讲、学术成果展示等;实验岗位初试包括实验技能测试、学术成果展示等。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以不高于1:3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选(若实际结果不足1:3,以实际人数为准)。
非教学科研类岗位初试为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以不高于1:5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选(若实际结果不足1:5,以实际人数为准)。
(四)复试
教学科研、实验、师资博士后岗位复试形式为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成绩合格者按1:1进入下一环节。
非教学科研类岗位复试包括面试和试岗实习两个环节,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以不高于1:2比例确定进入试岗实习人员名单(若实际结果不足1:2,以实际人数为准)。试岗实习通过人员按1:1进入体检环节。
若某岗位初试、复试无合格人员,可在同类岗位初试、复试合格且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进行调剂补充,择优录取。
(五)综合考察
应聘人员根据相关要求进行体检,配合完成外调政审工作。教学科研岗人员须符合教师资格体检标准,非教学科研岗人员参照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
学校根据复试成绩及综合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学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