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工作严谨,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
熟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了解国内外消防技术发展方向,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及较强的专业技术分析鉴定能力;
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含施工图审查)、消防技术服务等丰富工作经历;
业绩条件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者参与不少于1项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或消防安全课题研究;
(2)主持或作为专业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大型或8项中型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工作;
(3)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大型或8项中型建设项目消防工程建设、施工或监理等相关工作;
(4)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10项大型或15项中型建设项目消防技术服务工作;
(5)作为主责承办人或技术复核人承担过不少于10项大型或15项中型建设项目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核或消防验收工作;
(6)具有丰富的灭火救援、火灾调查经验;
资格条件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或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身体健康,具备胜任现场检查工作的身体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特殊专业、特殊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放宽上述条件限制,市住建局根据实际需要直接聘任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