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时间地点
江阴市(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在江阴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2.考试内容
(1)岗位编号1101—1105的岗位考试包括适岗能力评价和面试两个环节。
①适岗能力评价。主要考察专业综合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适岗能力评价采取面谈等形式。
适岗能力评价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适岗能力评价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根据适岗能力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跟进。
②面试。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直接淘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2)岗位编号1201—1210的岗位考试包括适岗能力评价、笔试和面试三个环节。
①适岗能力评价。主要考察专业综合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适岗能力评价采取面谈等形式。
适岗能力评价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适岗能力评价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根据适岗能力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笔试、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跟进。
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③面试。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3)岗位编号1211—1213的岗位考试包括适岗能力评价、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四个环节。
①适岗能力评价。主要考察专业综合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适岗能力评价采取面谈等形式。
适岗能力评价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适岗能力评价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根据适岗能力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进入后续考试人选,末位同分跟进。
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③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学科教学所需的基本技能。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④面试。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面试成绩相同,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先;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不授权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本次考试所有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资格复审
适岗能力评价后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在江阴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另行公告。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进入后续考试。
因资格复审不通过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后续考试空额时,江阴市教育局将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适岗能力评价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报考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