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理想信念坚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熟悉高校学生工作基本规律,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本原理、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3、个人能力
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基本素质;
4、其他
(1)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2)2026年8月1日前能正常毕业并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证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具有以下工作经历之一,且不少于一年:
)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辅导员工作经历;
)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及其下设部门负责人工作经历;
)校团委直属部门负责人工作经历;
)学院(系、所)团委、学生会及其下设部门负责人工作经历;
)学生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班长、年级负责人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大学生应征入伍经历;
)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经历,且担任兼职辅导员不少于2年;
)有其他突出表现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