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同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截止日期为准)
4、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临床工作经验;
6、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行业禁入情形。
(二)专项要求
护师岗位:须取得护理学相关专业学历,具备初级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持有护士执业证书且按规定完成延续注册;
中药师岗位:须取得中药学相关专业学历,具备初级中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持有执业中药师证书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