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布公告。2026年1月14日,公布招聘岗位及招聘要求。
(二)应聘报名。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3日,应聘人员通过“陕西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向学校提交报名应聘资料。应填写(上传)提交的应聘材料要求如下:
1.填写完整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信息。
2.本科起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及学位证。从国(境)外毕业的应聘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须上传学院党委或学生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报名表》。
4.各学习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学籍学历查询功能生成,有效期须为1个月以内)。
5.担任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或学生会及党团班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材料(模板见操作说明),由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开具,由证明开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凡未按上述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的,均视为不符合专职辅导员资格要求。
6.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心理咨询辅导工作经历或实习经历证明材料(模板见操作说明),由证明开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7.本科生、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加盖公章。
8.省级及以上获奖证书。
应聘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在现场复核时须提供以上第2-8项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申请具体岗位,学校专职辅导员与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同期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人才招聘系统操作说明:
http://rsc.snnu.edu.cn/info/1036/10398.htm
(三)资格审核。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需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参加初步面试,通过人员名单在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各岗位计划招聘数与相应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不足1:5,缩减(取消)补充计划。
(四)初步面试。学校统一组织实施,结合应聘人员综合情况及学校工作实际等,按照不超过各岗位计划招聘数1:30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各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参加初步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5,缩减(取消)补充计划。
(五)考核和思想政治审查。学校统一组织考核,考核形式分为笔试和两轮综合面试。具体形式、要求及时间安排以人力资源部网站通知为准。
1.笔试。学校根据笔试结果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一轮综合面试(含心理测试)人选。各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5,缩减(取消)补充计划。
2.思想政治审查。笔试结束后,学校对参加第一轮综合面试人员进行思想政治审查。
3.综合面试。学校根据第一轮综合面试结果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轮综合面试人选。各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参加第一轮综合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缩减(取消)补充计划。
(六)确定拟聘和递补人选。在思想政治审查合格、心理测试合格的基础上,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应聘人员综合情况及学校工作实际等,择优研究确定拟聘和递补人选,如无合适人选,不设递补人选或缩减(取消)补充计划。
(七)公示。学校在人力资源部网站对拟聘和递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被反映存在问题,经查属实不符合学校专职辅导员与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招聘条件的,则取消其拟聘或递补资格。拟聘和递补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到陕西师范大学校医院集中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或递补资格。
(八)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选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